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辦公處所預定搬遷進駐文化部管理之空總園區古蹟大樓2樓東側。本次辦理之「室內整備工程」,係依本會公告之施工圖說及相關技術規範進行施工,主要工項包含室內天花及地坪整備、家具及設備安裝、機電介面整合及相關附屬工程等,以完成本會進駐使用所需之辦公空間,打造兼具辦公機能、公共服務及古蹟保存價值之工作場域。
本案建物屬於國定古蹟,施工期間應遵循文化資產保存相關法令及既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因應計畫等規範,採取適當之古蹟保護措施,避免影響歷史構件及建築本體。同時應充分掌握古蹟空間施工特性,妥善協調施工動線、工序安排及各項介面整合,並配合相關單位,兼顧工程品質、安全管理及園區活動需求。廠商應依契約及相關規範確實辦理施工,以確保工程品質及如期履約。本案整體整備工程須於至116年1月15日前竣工,且考量本會搬遷及提前進駐需求,妥善規劃施工進度並適度提前完成主要工程項目。
- 採購標的:本會進駐國定古蹟「空總古蹟大樓」室內空間整備工程
- 經費預算:本案室內空間整備工程經費以新臺幣3,200萬元(含稅)為上限。
- 採購家數:一家
- 履約期限:本案期程自決標日起算,至工程全部驗收合格之日止。工程應於116年01月15日前竣工,並配合本基金會後續搬遷及驗收作業;其中,廠商應於115年12月20日前優先完成機房、各部門辦公空間及第二/三會議室等區域之工程,並完成先行使用之點交作業,以利本基金會於115年12月24日辦理搬遷進駐。工程至驗收合格後,始視為履約完成。
- 需求說明及相關注意事項,詳本案「廠商評選作業說明」、「需求說明書」及附件。
- 收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9月2日(三)14:00止,於本會上班期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專人送件或以掛號郵件寄達本會(臺北市仁愛路三段136號2樓202室),逾收件截止日者一概不予受理,如因郵件、快遞送件延誤等請自行負責,敬請提案廠商留意遞件時間。
本會預定於115年8月26日(三)下午2時整於空總C-LAB園區古蹟大樓辦理現場場勘說明,提案廠商請於115年8月25日(二)中午12時前,E-mail至han@ncafroc.org.tw登記報名。
洽詢方式:行政組方小姐02-27541122#603/E-Mail:han@ncafroc.org.tw
附件清單如下,請點選「連結」下載相關文件:
(一)需求說明書
(一)1.施工圖說
(一)2.施工規範
(一)3.空白標單
(二)廠商評選作業說明
(三)契約草案
(四)勞工安全衛生評估
(五)基地現況說明及特別條款
施工圖CAD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