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全職
月薪40199元 ~ (比照文化部約用人員酬金標準)
享勞保及年終工作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一、具有國內外美術史、文史、視覺藝術、博物館或相關藝術人文科系研究所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 二、資格及能力要求: (一)熟悉臺灣美術史及相關藝術家、藝術作品。 (二)具美術及文史資料、檔案之蒐集、研究、整理、分析能力。 (三)具美術類專書規劃、編輯、校對等實務經驗。 (四)具藝術作品狀況檢視、狀況記錄之實務經驗。 三、語文能力:具流利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者優先考慮任用(英文能力請提交托福/多益/雅思/全民英檢等考試相關成績證明)。 四、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能力、細心負責,及可配合執行需求加班工作及異地出勤者。
一、檢具以下資料一式5份(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 (一)詳細學經歷中文履歷表(附自傳、個人大頭照片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請附電子檔。 (二)最高學位證明文件影本。【正本複審(面試)時查驗,如持外國學經歷者,所附學位證明須附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三)語文相關考試認證及資格文件影本(無可免)。 (四)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學術論文、著作、作品集、專案成果、個人研究報告等(影本可,無可免)。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應徵紙本資料,並將報名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一)繳交應徵紙本資料一式5份:請於 115 年 7 月 24 日(含)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紙本資料親送或以掛號寄至:「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管理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典藏管理組-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約用人員」,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繳交履歷表電子檔:請於 115 年 7 月 24 日前(含)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angela@art.ntmofa.gov.tw【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 (三)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三、甄選方式: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面試),初審後擇優通知複審,無法參加複審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甄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告。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四、本職缺需具碩士(含)以上學歷者。具碩士(含)以上學歷者,每月薪資:40,199元(比照文化部約用人員酬金標準)。本館另得視該人員如有曾擔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之專任職務年資,且服務期間成績優良具有證明文件者,得依文化部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給予提敘。 五、本次錄取人員約用期間,自收到錄取通知函後15日內完成報到並到職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如經年終考評表現良好者,得予續聘)。另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交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一般體格檢查報告。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館得予從缺。
04-23723552分機368
angela@art.ntmofa.gov.tw
國立臺灣美術館於1988年開館營運,以視覺藝術為主,專注於臺灣現、當代美術之典藏、研究、展覽與教育推廣,致力為觀眾提供豐富且專業的藝術欣賞環境。 全館總占地面積10公頃(含戶外雕塑園區),主建築呈現東西向長形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