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資通安全管理法」辦理本會資通安全業務。
自由路一段150號
全職
月薪40617元 ~ 47572元
依照勞基法規定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者,科系不拘;資訊相關職系(資工、資管、電機、電子、通訊)等理工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二、資格及能力要求: 1. 具辦理資通安全相關業務經驗一年以上;持有「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認可之「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詳見https://moda.gov.tw/ACS/laws/certificates/676),或具辦理公務機關資通安全業務經驗者尤佳,優先錄取。 2. 如持有上述證照,須依「資通安全管理法」規定維持其有效性;入職前如未持有上述證照,則須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規定於期限內考取。 3. 具專案獨立作業能力,能有效掌控專案進度及預算。 4. 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及協調能力者。 5. 組織能力佳,反應敏捷,負責任並有團隊合作精神,情緒管理能力佳、抗壓性高,勇於接受挑戰。 6. 本職缺試用期為3個月,經考核合格始正式聘用。
一、檢具以下資料一式5份(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 1. 詳細學經歷中文履歷表(附自傳、個人大頭照及註記日夜間聯絡電話)。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 與本案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學術或工作經驗證明資料。 4. 請提供1位以上之推薦人(離職/現職之直屬主管)聯繫資訊。 二、投件方式:有意者請依規定繳交紙本資料,並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詳述如下: 1. 有意者請於115年2月8日前(含當日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上述應繳交資料以掛號寄至:「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50號 臺灣美術基金會 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資通安全專員」,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2. 繳交履歷表電子檔:請於115年2月8日(含)前將履歷表電子檔傳送至tfaf@tfaf.org.tw 【僅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恕不受理。】通過第一階段審核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04-22236202
tfaf@tfaf.org.tw
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長期致力藝術推廣活動,鼓勵藝術參與及落實藝術生活化理念。 本會自110年5月起承接辦理文化部「藝術銀行」計畫、自113年6月起受委託辦理文化部「社宅藝享」計畫。 本會目的事業如下: 一、推動臺灣美術研究、展示、典藏及教育推廣等業務發展。 二、推動美術史料及檔案之建置暨文物保存修護業務。 三、推動國內外美術展覽暨學術交流活動。 四、推動美術相關刊物之發行出版暨推動文創行銷業務。 五、推動藝術銀行之業務。 六、協助或支援公私部門辦理各項美術相關業務。 七、其他與藝術相關之事項。 本會網站 https://www.tfa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