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聲明

著作權聲明
 

一、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以下簡稱本會網站)刊載之所有內容,除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如法律、命令、公務員於職務上撰擬之講稿、新聞稿等--請參考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外,其他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及其他資訊,均受著作權法保護。
二、上述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歡迎各界廣為利用。
三、本會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方得利用。
四、

上述「合理使用情形」,說明如下:

  1. 本會網站上所刊載以本會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即著作人為本會者,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利用時,並請註明出處。
  2. 本會網站上之資訊,可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
  3.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本會網站上之資訊,引用時,並請註明出處。
五、除了合於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一非移除或變更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否則無法合法利用著作;或者因為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技術上必須要移除或變更的情況之外,本會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未經許可,不得移除或變更。


「藝文求才」免責聲明


一、針對徵才公司

  1.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國藝會)僅為國藝會網站(以下簡稱本會網站)「藝文求才」交流平台(以下簡稱本交流平台)之提供者,本交流平台之服務或資訊僅為[徵才公司]發表各類徵才消息與相關資訊,及提供求職者搜尋有關[徵才公司]之徵才或其他相關資訊之平台,國藝會並未針對[徵才公司]刊登內容事先加以審查,國藝會有權(但無義務)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絕或移除刊登於本交流平台之任何求才資訊。故請注意,[徵才公司]應自行判斷本交流平台服務或資訊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或合法性,並自行評估並處理與求職者間之所有事宜,並承擔所有風險
  2. 於任何情形下,倘若求職者與刊登徵才或其他相關資訊之[徵才公司]有任何爭議,應由兩造自行解決,與國藝會無涉。如[徵才公司]因本交流平台所提供之服務與資訊內容產生任何損失或損害,國藝會就此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平台資訊之錯誤或遺漏,以及任何經由本交流平台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之內容、或其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3. [徵才公司]應確保所刊登之徵才或其他相關資訊為正確、完整且合法,如刊登後發生任何爭議,應自負其責,與國藝會無涉。如因[徵才公司]所刊登之徵才或其他相關資訊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令,致國藝會對第三人負任何賠償、補償或給付責任或受主管機關處分時,[徵才公司]應承擔國藝會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失、費用及賠償。

二、針對求職者

  1. 國藝會僅為本會網站本交流平台之提供者,本交流平台之服務或資訊僅為[徵才公司]發表各類徵才消息與相關資訊,及提供求職者搜尋有關徵才公司之徵才或其他相關資訊之平台,國藝會並未針對[徵才公司]或其刊登內容事先加以審查,國藝會雖有權(但無義務)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絕或移除刊登於本交流平台之任何求才資訊。故請注意,當求職者使用任何求才資訊時,應自行判斷本交流平台服務或資訊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或合法性,並同意自行評估並處理與[徵才公司]間之所有相關事宜,並承擔所有風險,本會特此提醒,請仔細確認[徵才公司]是否為合法可靠,及其所提供相關資訊是否正確。
  2. 於任何情形下,倘若求職者與刊登徵才或其他相關資訊之[徵才公司]有任何爭議,應由兩造自行解決,與國藝會無涉。如求職者因本交流平台所提供之服務與資訊內容產生任何損失或損害,國藝會就此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資訊之錯誤或遺漏,以及經由本交流平台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之內容、或其衍生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以下簡稱國藝會)僅為「藝文求才」交流平台之提供者,徵才及求職雙方對於個人資料使用應符合相關法令,如涉個資使用爭議,應由兩造自行解決或請逕向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洽詢申訴,與國藝會無涉。

註: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保護之監管,係採分散式管理,由非公務機關(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請參考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