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院駐館藝術家計畫」是臺中國家歌劇院鼓勵具備獨特視野的表演藝術創作者所設立。希冀透過場館軟、硬體資源作為支持,與藝術家攜手經過研究、實驗與實踐的過程,共同探尋當代表演藝術的可能性,深化與社會的連結,期許成為跨越時代的文化語言。
一、申請資格
25歲(含)以上,以臺灣為創作基地,對於表演藝術跨類型合作、文化平權或無障礙...等多元創作形式有興趣之「表演藝術創作者」。
二、申請方式及流程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日) 24:00止
收件方式:一律以E-mail收件,請將申請資料寄至 nttartist@npac-ntt.org
E-mail主旨請註明「駐館藝術家甄選 - OOO(申請者姓名)」
三、計畫內容
甄選名額:至多3名。
駐館時間:2021年1月至2022年至展演結束。
展演地點:小劇場、中劇院或公共空間(忘我廳、凸凸廳、空中花園)。
展演時間:視駐館計畫協調。
駐館任務:藝文推廣、階段呈現、駐館創作。
計畫資源:
1. 「研創經費」
★ 2021年新臺幣30萬元整(含稅),含前項駐館任務之「藝文推廣」及「階段呈現」。
★ 2022年駐館創作之製作經費另議。
2. 「場地空間」
★ 除駐館創作場地外,歌劇院可提供排練室或公共辦公空間;使用時間將依實際檔期狀態安排。
四、聯絡資訊
臺中國家歌劇院|藝術教育部
鄭小姐/電話:04-2415-5830
向小姐/電話:04-2415-5807
E-mail:nttartist@npac-nt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