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辦理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本計畫共分為ABC三案,各案作品形式與執行目的皆不同。A案具創新實驗精神,開放讓藝術家創作非典型或新媒體作品,係為新型態公共藝術。B案為高低塔室內中庭之懸吊式作品,將展現新浪潮精神,並對空間與觀眾產生視覺擾動。C案則透過藝術進駐方式,以軟體活動結合在地文化,與民眾交流互動,引發市民共鳴共感。
B案採邀請比件方式辦理,AC案則為公開徵選,業已於文化部公共藝術網站公告,簡介如下,基地說明會時間為109年8月24日,A案場次為下午2時30分,C案場次為上午10時,會議地點於高雄市苓雅區新田路與海邊路交叉口(工務所會議室),將說明徵件內容及進行基地現勘,歡迎踴躍參加。
一、公共藝術設置理念--「潮騷」
「潮騷」是潮起潮落的靈動情騷之光,也是以公共藝術激起陣陣浪花與海潮聲,一波波對在地民眾展開擾動,促成公民美學的學習,透過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去反思、書寫出高雄與海洋的臍帶關係。落實於本案實際執行面向,我們希望本案1.「新浪潮」騷動:領航創新在作品形式、材質、表現或設置理念能如同新浪潮精神,展現突破與創新的觀點。2.「跨域」騷動:實驗跨界呈現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建築景觀設計等各領域專業人士共同合作成果。3.「在地」騷動:海洋文化民眾參與及藝術教育推廣活動之辦理形式不限,規劃主題可納入音樂、海洋、高雄產業或港灣等文化發展。惟須結合在地社區、團體、店家或學校等進行合作。
二、A案(戶外基地)公開徵選
1.設置經費:1,800萬元。
2.設置地點:戶外基地,由藝術家自行規劃,如音浪塔、礁群(展示館)、鯨魚堤岸等周邊人潮匯集處。
3.作品形式:可朝聲光影音(聲音地景、光環境、影像、音樂)、投影互動等新媒體藝術、可移動式或表演類等形式進行創作。
4.設置期程:365日曆天。
5.文件下載:https://reurl.cc/9XzOm8
6.截止收件:109年10月8日17時前。
三、C案(藝術參與計畫)公開徵選
1.計畫經費:600萬元。
2.計畫地點:本案為藝術參與計畫,不需設置永久性公共藝術,活動範圍為高雄市38個行政區。
3.工作內容:(1)創意行動計畫。(2)藝術推廣活動。(3)臨時性裝置藝術。(4)表演活動。(5)交流論壇。(6)文宣印製。
4.計畫期程:365日曆天。
5.文件下載:https://reurl.cc/e856K7
6.截止收件:109年9月24日17時前。
上述相關資料以文化部公共藝術網站上公告之徵選簡章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