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具有卓越性成就,且持續創作或展演之傑出藝文工作者,本基金會自民國85年起辦理「國家文藝獎」(原名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藝獎),獎勵類別包括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建築及電影七類,期以獎項之榮譽肯定得獎者們在專業上的成就。
為表彰得獎者成就,擴大國家文藝獎的能見度與社會影響力,今年度擬公開徵求辦理第二十三屆國家文藝獎系列節目企劃製作、行銷推廣和媒體宣傳等事宜,希望借重策劃執行團隊的專業規劃與操作,彰顯受獎者的藝術成就及貢獻,除向得獎者致敬,更向大眾傳達美好的藝文價值,達到推廣以及提升台灣藝術文化生活的目標。
第二十三屆得主即將公佈,現擬辧理推廣節目製作暨行銷執行團隊遴選作業。本次委託執行內容含:聲音節目企劃與製作(Podcast)、平面圖文刊物企劃與製作(得獎者專刊)、影像節目企劃與製作(得主紀錄片)、行銷推廣與媒體宣傳等,委託總預算為405萬元整(含稅),遴選作業辦法及需求之規格與說明,請詳閱附件「第二十三屆國家文藝獎推廣節目製作暨行銷案需求說明書」。
本案收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止,請先傳送Word電子檔及PDF電子檔至:beatrice@ncafroc.org.tw。
紙本請於上班時間內(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以郵寄或快遞送達本會(臺北市仁愛路三段136號2樓202室)資源發展組高小姐(02-27541122#308)。本遴選過程含口頭簡報,本會於收到申請提案並審核通過後,將通知遴選會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