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藝會2024年常態補助受理申請類別含一年二期之文學、視覺藝術、音樂、舞蹈、戲劇(曲)、文化資產、藝文環境與發展類,一年一期之視聽媒體藝術類多元藝術類,以及一年六期之國際文化交流

為因應目前整體藝文生態的發展及需求,2024年補助申請基準修訂重點如下:

一、加強藝文工作者遵守勞動權益及性別平等法規,增修獲補助案之執行條款

國藝會自設立以來持續運用公共資源獎勵藝術文化事業,以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之展演環境為宗旨。為回應近來各界對於勞動權益與性別平等的普遍關注與重視,本會於2024年基準本文「玖、相關規定」中,增訂第七項條款,以保障藝文工作者及其他相關人士之權益:

為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之展演環境,獲補助者執行計畫,應依「勞動基準法」、 「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等相關規定,保障工作者及其他相關人之相關權益。如有任何爭議,獲補助者應依法積極處理並承擔法律責任。本基金會保留撤銷其獲補助資格及追回全部或部分補助款之權利。

上述條款,亦已於今(2023)年9月起增修於各項專案補助辦法中,期能與藝文工作者為營造一個良善、安全與正向的藝文環境共同努力。

二、以國家語言豐富藝術表現,鼓勵前瞻及突破性藝文創發

1. 基準本文:因應「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之修法,將「國家語言及多元族群文化之傳承及推廣」納入文化藝術範疇,修訂基準本文之補助目的,鼓勵以語言及文化多樣性豐富藝術表現及創發內涵。

2. 文學類:因應當代文學傳播語言多樣性之趨勢,修訂整體考量方向,並增設補助項目「行動計畫」,關照藝文工作者及團體於展演、推廣、藝術發展之需求。

3. 多元藝術類:為擴展藝術創作型態及對多元計畫執行或成果之想像,調整補助考量方向。

《2024年補助申請基準》各類作業說明及申請表格,請至本會網站「補助廣場>補助介紹」下載。本會將於12月舉辦2024年第一期常態補助填表說明會,敬請密切留意本會官方網站,或電洽補助專線:(02)275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