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於10/25舉辦「107年分級獎助專案辦法說明暨演藝團隊營運經驗分享會」,會中邀請本年度四位評審委員,針對本專案補助精神及申請作業準備,提出重點觀察及提醒,整理如下,供團隊參考:
- 團隊經營須具累積性。申請計畫前,確認團隊定位及營運方向,檢視年度計畫是否符合團隊長期穩定性的發展、以及是否能與財務規劃相配合。
- 詳讀專案辦法,提供詳實的書面申請計畫,委員清楚了解團隊整體經營樣貌後,使能進一步提供相對性上的補助考量。
- 重視團隊人才培育工作,核心人物是團隊能否永續經營的重要關鍵。核心人物不只藝術總監,還包含行政人員、其他藝術創作夥伴,沒有重視人才,將導致團隊輪流換人沒有累積。
- 政府資源有限,分級獎助專案是競爭型計畫,除了與別團競爭外,也要和自己競爭。團隊應檢視現在是否有比過去成長、是否有持續累積能量。
- 堅守本業,不要一味地模仿或跟進它團計畫或新的補助方案。應先穩固基底,有策略地累積藝術創作及營運能量,再考慮是否執行跨界跨域計畫。
- 一旦獲得此專案補助,整年度有許多行政作業必須配合執行,評估人力配置上是否有餘力因應處理。
自明(107)年起,原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移撥至國藝會辦理,包含審查及評鑑工作。
「107年度演藝團隊分級獎助專案辦法」維持文化部原辦法既有程序架構,業經106年9月12日國藝會董事會核定通過, 106年11月1-30日受理申請。
本專案限採書面申請,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或以其他方式遞送,以收文登錄日期為憑(收件至截止日下午六點止)。收件地址:106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36號2樓202室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詳請請見補助申請頁:http://www.ncafroc.org.tw/founding-apply-single.aspx?id=4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