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具有累積性成就的傑出藝文工作者,本會自1997年起辦理「國家文藝獎」。我們秉持嚴謹審慎的態度,遴選在文學、美術、音樂、戲劇、舞蹈、建築、電影等領域中具有代表性的標竿人物,予以獎勵表揚。至今已在文化界建立聲望、備受肯定,普遍視為文化藝術界的最高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