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具有卓越性與累積性成就,且持續創作之傑出藝文工作者,國藝會1997年起辦理「國家文藝獎」, 針對文學、美術、音樂、舞蹈、戲劇、建築及電影7類,評選出具累積性成就之傑出藝文工作者,以獎項之榮譽肯定得獎者們的專業成就。2015年經董事會修訂辦法通過,調整為兩年一次受理推薦。
第20屆國家文藝獎2017年5月開始辦理推薦、提名,經過10月各類複審、11月27日決審,共78位提名及評審委員參與討論,12月5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得獎者名單後旋即對外公布,7位得獎者分別為:詩人李魁賢、藝術家撒古流.巴瓦瓦隆、作曲家金希文、編舞家姚淑芬、劇作家陳勝國、建築師黃聲遠、電影音樂創作者林強。
贈獎典禮於2018年4月3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假淡水雲門劇場舉行。7位得獎者在親友陪同下步上榮耀大道進場,為贈獎典禮揭開序幕,總統蔡英文、文化部長鄭麗君,以及藝文界、駐台機構等逾兩百位貴賓出席贈獎典禮,共同分享得獎者的喜悅與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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